广州电子厂招聘信息最新招聘2023_招聘信息最新招聘2023
1.2023年大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3.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4.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5.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6.2023年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7.2023年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绥化市政府批准同意,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8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4、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7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绥化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年龄要求30(含)周岁以下(1992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职称类别须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只限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5、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相关专业目录》(附件2);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以报名;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3)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6)2023年及以后毕业生;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告发布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9:00至2月11日17:00。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2023年2月11日17:00前查看审核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对最终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考者可在报名日期截止前通过网络提交复核申请。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于2023年2月7日9:00至2023年2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此次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45元,面试不收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不退考务费。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②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③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⑤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
若更换****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报名比例:报名结束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的,经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绥化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5的比例,若达不到1:5比例的,可降低到不低于1:3的比例,若再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6、政策性加分:对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笔试成绩必须在90分及以上才享受政策加分。
政策性加分考生需提供:①按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明细》(附件4)的要求,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②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填写《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5)。
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2023年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政策性加分审核地点:绥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绥化市中兴大街工商银行对面)
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②报名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2份。
③现场填写《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批表》。
④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服务期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8日。
7、政策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084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命题和评卷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1)绥化市人力资源档案服务中心、绥化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绥化市政务服务中心、绥化市大数据中心、绥化广播电视台、绥化市微波站、绥化市审计服务保障中心审计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其中绥化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绥化市重点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笔试内容为体育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绥化市政策信息研究中心、绥化市审计服务保障中心文字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公告和准考证为准。
查询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现场资格确认
①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绥化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5: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不低于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②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教证明(报考202314至202318岗位)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员工还须出具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书。
③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并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④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成绩。
(1)绥化市人力资源档案服务中心、绥化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绥化市政务服务中心、绥化市大数据中心、绥化市审计服务保障中心、绥化市政策信息研究中心、绥化市微波站、绥化广播电视台美术编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绥化市重点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面试内容为说讲训练课和专项技能展示两部分。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第一部分:说讲训练课。
课型为综合训练课(包括新授技术动作学习、已学技术动作的改进与提高和专项素质能力训练等),时间为40分钟;说讲训练课时不允许携带任何稿件,用普通话表述;
第二部分:专项技能展示。
由基本动作、基本技术和实战演练构成。
(3)绥化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现场模拟主持、短文朗读、播音主持常识问答、新闻播报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和准考证标注时间为准。
3、查询考试总成绩
考生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笔试公告、现场资格确认、面试公告、考试总成绩和聘用公示等考试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suihua2023.ibaoming.net/)。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相关专业目录》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
附件4:《各类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明细》
附件5:《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1、附件1:《2023年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附件2:《相关专业目录》.zip
3、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附件4:《各类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明细》.xls
5、附件5:《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大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晋江市教育发展需要,晋江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
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08人,详见《2023年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
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须一致。
3.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师范院校的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第3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仅限报考岗位代码45特殊教育岗位以及岗位代码46特殊教育自闭症方向)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
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情况特殊的,由晋江市教育局商晋江市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和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
地点设在晋江市,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入围人员综合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应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
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分顺序选岗;若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人才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4)。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将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建议考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具体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附件:1.2023年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晋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附件3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doc
附件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大同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9名监察勤务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大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9名辅警。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大同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4年2月至2005年1月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至2005年1月出生)。
以上日期均包含当月,具体各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附件1)为准;
4.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须于公告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具体各岗位学历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截止公告日,户籍地为大同市(含大同市各县、区);
7.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中专),但应当在应聘后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有纹身、者;
6.因、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发布,同时在大同市公安局网站(gaj.dt.gov.cn)–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为: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 —便民服务栏—人事考试入口。
时间:2023年1月29日9:00—2月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前的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的全过程。
特别提醒:从报名第二日开始至2月2日,每日上午9:00左右在报名平台“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月29日—2月3日的工作时间。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月2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1月29日9:00—2月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大同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面试及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
岗位被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岗位被取消的告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2月7日10:00—14:00,登录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名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7日10:00—15:00。
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7日17:00前,前往大同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电话0352—7930260)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
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 下载打印准考证
2月15日9:00—18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352—7930260)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认真核查准考证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或其他细节存在疑问,请及时与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大同市公安局联系,以免影响参加考试),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体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公安)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
其中,专业科目(公安)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公安)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共180分钟,两项各占50%计入笔试总成绩。
2.时间和地点
时间:2月18日
9:0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专业科目(公安)知识两科同时进行。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模式,由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体能测评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若末位2人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能测评。
人数未达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告知,不计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体能测评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男子组:
序号
项 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1纵跳摸高≥255厘米三次取最高成绩24×10米折返跑≤13〞1两次确定成绩31000米跑≤4′45〞单次确定成绩女子组:
序号
项 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1纵跳摸高≥220厘米三次取最高成绩24×10米折返跑≤14〞1两次确定成绩3800米跑≤4′40〞单次确定成绩温馨提示:请考生提前进行体能训练,做好体测准备,体测时要量力而行,避免受伤。
(五)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若末位2人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或印有本人户ロ信息的户口薄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官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公安烈士和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所缺名额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后,未达3倍比例的,依次递补一次。
(六)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当日公布。
(七)加分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1个配套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00号)之《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公安烈士和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适当给予加分,具体分值由招聘领导组确定,所加分值计入综合成绩。
上述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予确认。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若末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专业科目(公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专业科目(公安)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九)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特殊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 考察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报告。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因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且只递补一次。
(十)公示与聘用
1.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3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名单将报送市人社、市财政等部门,并报省公安厅备案。
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否则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密切关注公告,严格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体测、资格复审、面试,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笔试作弊,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辅警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薪酬福利
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和大同市公安局、中共大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同公字[2020]150号),核定层级、薪级、绩效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并按规定发放相应补贴。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
要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招聘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
3.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定办理,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
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52—6204891
咨询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八、本次招聘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公安局网站(gaj.dt.gov.cn)–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本次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大同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组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1.大同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大同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65人,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在职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保,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照应届毕业生条件。
(三)在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社招人员出生日期在1988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8日之间),应届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涉及年龄条件均为周岁。
具体年龄条件要求以《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信息为准;高级职称、专业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特殊岗位根据单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
5.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并符合《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中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7.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请于2023年3月8日9:00—3月10日17:00登录西城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栏目(网址xcfw/wsjk.html),进入“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模块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成功后,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如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笔试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测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拟定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届时会在西城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并保持****畅通。
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行承担。
2.合格标准
笔试成绩(折百分制)不低于60分,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情况,在符合条件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成绩公布
西城区政府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完成资格复审材料上传,具体上传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上传材料包括:
1.报名申报表(请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签字后上传);
2.本人手写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职称、资格等(具体要求参考《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注:凡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证书;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或学生证,毕业生成绩单(须学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证书;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材料;
7.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时间及形式
面试拟定4月中下旬进行,采取岗位匹配度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素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不参加岗位匹配度测试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组织完成。
(六)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西城区政府网站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总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折百分制)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折百分制)占总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其中面试成绩折合百分制不低于60分),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职前体检及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在西城区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在符合条件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一经开始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过程中,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的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的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望考生对虚假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四)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应在应聘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配合招考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考察入职等工作,未按期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如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考咨询电话
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00,14:00-16:30
监督电话:83365472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近亲属为省纪委监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省纪委监委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省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二、招聘岗位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综合类笔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八、其他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
网上报名技术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组 织 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例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23年2月20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7: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5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
改报时间:2023年3月7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9:00至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
(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9:00至4月7日(星期五)17:00。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试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
监督电话:022-2412035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附件: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70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6至2005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6日以后出生)。
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方可报考。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
(六)《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1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4)2023年9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0日9:0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人。
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
本次招聘岗位见《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见《岗位表》。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12日9:00-12:00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2023年3月1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总分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时关注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人,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初定2023年3月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总分: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
其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模拟上课分与加试技能测试分各占50%。
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未按时签订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九、解释
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太仓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附件: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3号)精神,现就我省2023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全省招聘计划共314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江西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2.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初中岗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
(七)各招聘岗位如有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2)。
(八)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
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九)在我省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
如确要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十)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7:00。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江西教育管理公共门户”(),从“省级业务系统”进入 “江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website/index.html),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295*413像素,格式为JPG)进行网上注册,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
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得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重复报名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重复报名者将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2月17日9:00-2月21日18:00,从系统后台对报考本县(市、区)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期间,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报考地县教育局反映。
(三)报名人数统计。
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2月19日、20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3月14日9:00-3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website/index.html)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笔试
1.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
2.考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3.考试科目分值。
“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考生应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拟于4月底公布。
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在“江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入闱面试人员。
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6至1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5;招聘人数为11至2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招聘人数为21人及以上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1.5。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拟于5月初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布。
(二)网上调剂
笔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调剂公告,对入闱面试人数不足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
凡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在网上自愿报名参加调剂。
调剂报名时,不能跨报名系统调剂(即:报考“中小学教师”和“特岗教师”的考生不能互相调剂)。
(三)资格复审
1.入闱面试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0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
例如: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15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各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七、补报
经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后,如仍有岗位空缺,公开在网上接受补报。
补报对象为参加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且符合特岗教师岗位要求的人员。
经资格审查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岗教师待遇保障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与教师签订3年聘任协议,纳入所在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统一管理范围,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工资、津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各项政策同等待遇。
(二)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特岗教师,经审核,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
(三)特岗教师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且不实行试用期。
(四)设岗县(市、区)统一为特岗教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各项社会保险。
(五)设岗县(市、区)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它必要的生活条件。
(六)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符合条件的本县生源毕业生,回原籍所在县农村学校任教,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其他
(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1.附件1:江西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附件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4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信息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
(二)单位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始建于1963年,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主要是以开展电子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制造技术、财经商贸类中职学历教育的职业院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立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信息网络布线”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单位、国家西部民族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一所集学制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日制职业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涉及8个岗位,计划招聘11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宣传等工作。
具体招聘条件等详见《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3年当年毕业(含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6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招聘网站(zhaopi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北方人才网(profile/)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3月16 日16:00
资格初审:2023年3月12 日9:00~3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3月17日17:00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17日(9:0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3月26日9:30。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
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学院不以任何名义,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在报名学院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报考网站面试通知并保持报名表中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或专业考试两种方式。
1.结构化面谈
专技岗7、专技岗8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
结构化面谈主要测查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所需要的知识、经验等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专业考试
专技岗1、专技岗2、专技岗3、专技岗4、专技岗5、专技岗6的面试采用专业考试的方式。
专业考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参加面试者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rss.tj.gov.cn)、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招聘网站(zhaopi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宜
在招考组织过程,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招聘网站(zhaopi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28779056
附件: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天津市仪表无线电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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